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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证监许可〔2025〕2145号)。根据公告,本次债券将采用分期方式发行,原申报名称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现经主管部门同意,即将发行的该系列债券中的一期正式命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此次名称变更仅为遵循分期发行的命名惯例,不影响此前为本次债券发行所签署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及法律意见书等)的法律效力,所有原协议对更名后的本期债券继续有效。本期债券的发行,标志着长江证券融资工作的稳步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