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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市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加强创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推出13项具体举措,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让创新成果既能“快上市”又能“有保障”。
措施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开通挂网绿色通道。挂网即药品获准进入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是药品进入公立医院的必经环节,此举将加快创新药品进入临床应用的步伐。充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创新医药企业提供专利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在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设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让企业在“家门口”即可获得专利导航、维权援助等服务。
围绕医药产品审评审批、挂网、采购等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重难点问题,措施提出,建立创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跨部门会商机制,开展联合调研和政策会商。各部门间还将加强信息共享,医保部门在此基础上建立侵权风险筛查预警机制。
措施对企业也提出明确要求。企业在申请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时,须自主承诺产品不存在违反《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一旦查实企业作出虚假承诺,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严肃处理。药监部门将把相关负面行为纳入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
针对专利侵权纠纷,措施提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快速通道,为医药产品侵权纠纷处理提供“快车道”。针对侵权行为,措施明确,处于专利保护期内的产品,侵犯其知识产权的仿制产品不予挂网。已挂网或集中带量采购已中选的产品,一旦被行政裁决或生效判决认定侵权,将采取撤销挂网或取消中选资格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