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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炒股赔钱了,在网上吐槽买股票的那家上市公司,结果被上市公司起诉涉嫌诽谤、辱骂,要求赔礼道歉,这样的事你觉得离谱吗?
近日,据国内媒体报道,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显示,一家上市公司作为原告,将股民吕某、冯某等以及证券销售网络平台一齐告上法庭。
上市公司认为,谢某、吕某、冯某在股吧内发表的言论包括:“明天跌停,谁也跑不了”“利空来袭,做好准备,开始俯冲”等,系捏造事实、辱骂公司控制人、法人等。且证券销售网络平台没有尽到监管义务,要求各被告赔礼道歉。
法院对此认为,股民吕某、冯某发表的言论,是基于股价下跌,对原告及股票作为的评价并表达不满情绪,没有虚构事实、故意诽谤。
且吕某、冯某仅是普通网络用户,注册账户关注人数及粉丝数量都非常少,其它网民基于正常理性的角度,此类不满情绪言论,不会一昧盲从。
网络平台在股民注册时,已经提醒合理发言,且在股民被起诉后,提供了涉案账户的注册信息,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服务、管理义务。
因此,法院认为,为吕某、冯某的言论确有不当之处,应予严肃批评,但尚未达到原告所提的损害名誉权程度,证券销售网络平台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驳回原告的全部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