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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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时与销售顾问反复确认要买广汽本田2020款冠道尊享版(顶配款),付款提车后却发现4S店给的是辆智享版(普通款),王先生发现差错后要求换车遭拒。
到4S店买顶配车,回家发现是普通款
咸阳市民王先生看中了广汽本田冠道SUV尊享版,并联系位于咸阳市秦都区北上召汽车产业园的陕西驰尔瑞汽车销售服公司购车。“几年前我在这家4S店买过一辆轿车,对服务很满意。”3月2日,王先生告诉记者,让他想不到的是,正是这种“信任”让他陷入了购车纠纷。
王先生说,他和该店一周姓销售微信上多次沟通后,2月12日交付定金,“在交定金前还在微信确认了车辆配置为尊享版,到店后仅10分钟就交了定金。”次日,王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向4S店付了裸车款22.48万,以及其他税费后提车。
开了几天,他发现车子好像不是自己要的尊享版,致电厂家咨询,2月28日广汽本田厂家回复,王先生的车是智享版。王先生称,尊享版是冠道顶配,和其他配置在外观、内饰基本一样,但带有一套CMBS主动安全系统,“我开车容易打瞌睡,经常跑长途,安全系统很重要。”
在王先生和周姓销售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上,记者看到王先生确实提到了车型为冠道尊享版。
4S店拒绝退车换车,认为客户验车不仔细
“购车前,我在微信上前后和销售沟通了3次,明确自己要的是顶配,对方回复知悉我的需求,怎么会弄错?”王先生联系4S店,要求按购买时的约定配置进行更换,但对方拒不更换,也不退购车款,认为是王先生在车辆交付时未仔细验车。
“他们作为销售方,对车型肯定比我要了解,再说两个配置在硬件上几乎没有差别。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合同,只有一个新车出库销售单,上面只有车型和价格,并未注明款型。”王先生怀疑,4S店是以高配车型低价诱惑消费者,后以较低配车企图蒙骗过关,属于合同欺诈。
新车出库单仅显示为“冠道”,未标注款型
王先生提供的新车出库销售单上仅显示为“冠道”,指导价25.78万元,最终售价为22.48万,未标注款型为智享型或尊享型。
“前期销售顾问的反馈是消费者要的是冠道智享版,店里一直按照这一配置办的销售手续。后来王先生来店里说他前期和销售顾问沟通,要的是尊享版,我们才知道此事。”张博说,事发后他们也在查找流程,目前正在和王先生协调,搜集各方的证明材料,尚不能确定是哪一方的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微信聊天记录也是有效证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微信聊天记录以及4S店卖车承诺均能够证明消费者欲购买的是顶配版,但实际交付的是普通配版,且4S店明知交付该情况仍隐瞒这一事实,则4S店行为涉嫌消费欺诈,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如果王先生提供证据不充分,则4S店不构成消费欺诈。即使不构成消费欺诈,因4S店提供的车型不符合约定,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期编辑 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