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科恒泰: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6-036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0,694,9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8973%,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2.9978%)的股东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69,64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466,964,140股为计算依据,下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339,28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即不超过公司届时总股本的1.0000%、2.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泰康人寿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泰康人寿分别通过3个账户持有公司60,694,910股,其中:通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持有公司股份36,416,946股,通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持有公司股份18,208,473股,通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深持有公司股份6,069,491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7月12日起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泰康人寿自身资产配置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不超4,669,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不超9,339,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比例上限保持不变,即不超过公司届时总股本的1.0000%、2.0000%。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11月2日)。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泰康人寿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对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股东减持意向和减持价格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且不委托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本企业在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50%,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企业将配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业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康人寿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泰康人寿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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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泰康人寿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泰康人寿的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