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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从原来的“两地跑”“往返跑”变为“一地办”“跑一次”
邢台四地联手便利市场主体迁移
2月10日,清河、威县、临西、南宫四地就市场主体迁移登记“四地联办”工作机制进行签约。当天,清河县存泽密封件有限公司申请迁入威县,威县行政审批局受理企业申请后,将相关材料转交至清河县行政审批局,档案资料只在两局之间流转,企业无需再到清河申请迁出。这是邢台市首家享受市场主体迁移登记“四地联办”工作机制的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迁移便利化水平,清河、威县、临西、南宫四地行政审批局研究制定了《便利市场主体迁移联合工作方案》,共同推出市场主体迁移登记“四地联办”工作机制。
按照方案,今后市场主体在清河、威县、临西、南宫四地之间迁移,可直接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登记申请,即可享受拟迁入地和迁出地登记机关协调邮寄相关文书及档案材料的代办服务。申请材料邮寄费用、帮办代办费用由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承担,《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及档案等的邮寄费用由迁出地登记机关承担,真正做到为企业减环节、减时限、降成本,让申请人从原来的“两地跑”“往返跑”变为“一地办”“跑一次”,实现少跑腿、好办事、办成事。
据了解,上述四地不仅区位邻近,而且人员经济文化交往频繁、产业互补性强,加强各方面特别是经济交流融合显得日益迫切。为此,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与四县(市)行政审批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加强业务指导,从政策层面、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最终促成市场主体迁移登记“四地联办”工作机制建成实施。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四地联办”工作机制用行政审批“减法”赢得企业发展“乘法”,在降低企业发展制度性成本的同时,打破不同地域市场主体间的隐形门槛,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有利于提高区域经济的活跃度和竞争力。(记者邢云 通讯员郭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