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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七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粮食等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挖彻查了一批涉粮腐败典型案件,推动出台了一批加强粮食购销监管制度。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对7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这7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别为:广西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黎安新为亲友非法牟利、违规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费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挪用公款、受贿案;柳州粮库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柳州收储公司原执行董事、总经理刘国金受贿案;钦州粮库原主任伍祥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贪污、受贿案;百色粮库原主任陆学文工作失职、受贿案;来宾粮库原主任梁灵雄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受贿案;北海市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合浦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局长李小林虚开发票套取国家资金归个人使用、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受贿案;钦州市灵山县石塘粮所原主任韦杰雄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粮食补贴资金损失、受贿案。
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出,上述7起典型案例,均是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查办,反映出当前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存量尚未见底、增量仍有发生,特别是监管缺失、执法不严等问题较为突出,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施治、实现根治任重道远。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自治区党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根治系统性腐败的坚强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查处的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自治区纪委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集中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紧抓不放,务求实效。要围绕粮食收购、存储、轮换、销售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以陈顶新”、空进空出、压级压价、吃拿卡要,以及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要强化督促检查,压紧压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增强对粮食购销公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有效性。要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结合查办涉粮腐败案件,推动以案促改、促建、促治,深化粮食储备和购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取得新成效。(记者/王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