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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 助力创新主体培育壮大
云南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升级运行
近日,省科学技术院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4家金融机构签订《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合作协议》,启动云南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制度升级试点,为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助力创新主体培育壮大。
“资金需求大、投资周期长、潜在风险高、短期回报不确定是科技型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特点。”省科学技术院科技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针对企业实际需求,云南省近年来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增信放大作用,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云南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及设立的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对合作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据了解,2017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设立4600万元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与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科创贷”产品相结合,开展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制度试点工作。2018年,该做法在审计署第4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结果中,列为一些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经验做法之一。2022年初,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云南省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制度。为推动政策落地,省科技厅、省科学技术院启动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资金合作金融机构公开遴选,从报名参加的13家金融机构中,确定4家试点金融机构并签订《合作协议》。
此次签订的《合作协议》致力于改变传统金融机构贷款审核标准、风控体系、激励机制和考核体系,建立科创贷、成果转化贷、科技易贷、云科e贷、科信贷、科知贷等涵盖知识产权质押、担保、信用类等的科技金融贷款产品体系,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和高质量发展。风险补偿对象为省内各类科技型企业。云南省单个科技型企业贷款年度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含)。科技型企业(除高新技术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按不高于单笔贷款本金损失金额的50%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贷款按不高于单笔贷款本金损失金额的70%承担。
省科学技术院科技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在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试点运行后,云南省将通过开发线上管理系统,实现科技贷款备案、不良贷款管理、不良贷款后续追偿、绩效管理全流程系统化管理。(记者 季征 通讯员 黄晴)